【監所管員 111年】評論
第 103 條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
【全國榜首】評論
23.23.以下關於代理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A)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本人有效 (民103)(B)代理人在代理期間,因為無從辨識之故,只能為本人服務,禁止從事自己的 法律行為(沒有這種說法)(C)無權代理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屬無效之法律行為 (民110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D)侵權行為得代理(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沒有代理這種說法)第 103 條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前項規定,於應向本人為意思表示,而向其代理人為之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