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管員 111年】評論
(B)雙方代理代理人需經雙方本人同意後,...
【陳菲爾】評論
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之表見代理,係為保護第三人而設,本人如有使第三人信以為其有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之行為,而與該他人交易,即應使本人負授權人責任,而此項表見代理云者,原係指代理人雖無代理權,而有可使人信其有代理權之情形而言,與民法第一百零七條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之情形無關。
【全國榜首】評論
本條考民法第169條也就是本人產生了使人誤以為無權代理人有權代理之行為,因此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本人須對善意第三人負起該無權代理人所為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