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情形中,何者之行為構成刑法第 135 條第 3 項規定之加重妨害公務罪?
(A)甲遭警方盤查時,為避免員警查獲其身上準備販售予他人之違法槍械,動手推擠員警,企圖逃逸
(B)乙家中遭法院查封,遂夥同家人等三人,於法院執行處人員欲在家門口貼上查封文件時,以蠻 力攔阻
(C)丙接到朋友電話求助,遂駕駛車輛高速駛至朋友遭警方臨檢現場,下車對員警叫囂,且毆打員警
(D)丁騎乘機車途中遭遇酒駕臨檢,為避免被警方發現自己是通緝犯,在警方攔停時以機車衝撞員 警,致員警倒地後逃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嘩一聽fright

【年級】

【評論內容】刑法第 135 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