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hao Chen】評論
規定在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
【積沙成塔】評論
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6條n(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nn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