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關於注意義務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屬於具體輕過失之注意義務?
(A)關於無報酬之受任人處 理委任事務的注意義務
(B)關於有報酬之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的注意義務
(C)有報酬寄託時 受寄人保管寄託物之注意義務
(D)關於租賃物承租人對失火之注意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7),B(3),C(2),D(4),E(0)

用户評論

】評論

重大過失(顯然欠缺一般人之注意能力,若稍加注意,損毀滅失將不致發生)。抽象輕過失(指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之謂,善良管理人指思慮周密而富有經驗之人而言)具體輕過失(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所生之過失)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找無酬的

】評論

(C)第 590 條    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D)第 432 條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