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下列關於保險代位權之敘述,何者正確?①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行使代位權 ②第三人為被 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無論是否故意,保險人無代位權 ③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 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④保險人代位所請求之數額, 為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損失賠償金額
(A)①②③
(B)①③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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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江漢龍】評論

②第三人為被 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無論是否故意,保險人無代位權 ③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 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依照保險法第 53 條1.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2.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因此選項為錯誤 ④保險人代位所請求之數額, 為被保險人(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對第三人(被保險人)之損失賠償金額(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Jie Yu Li】評論

(D)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