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對於青少年的不良行為的處理,會考量破壞生活利益的事實、犯罪的背景因素,並積極提供適當的協助與輔導,因此特制定《少年事件處理法》以教育方式矯治其偏差行為,給予少年自新機會,達成社會教育功能。關於上述法令的內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法所稱之少年是指年滿14 歲以上,未滿18 歲者
(B)少年犯不得處死刑、無期徒刑、緩刑或假釋等處罰
(C)由少年法院的法官專責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審理
(D)本法包含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928
統計:A(31),B(34),C(24),D(2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與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聯之管轄

用户評論

【用戶】Chia Hui Huan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4條調查及審理不公開

【用戶】柯俊丞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二條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C0010011&DF=&SNo=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