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李乙並非M挖土機的所有人,未經真正所有人江甲的同意,擅自以自已的名義,將M挖土機的所有權讓與給錢丙行為,是一種
(A)無權代理
(B)有權代理
(C)表見代理
(D)無權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3933
統計:A(69),B(2),C(7),D(4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第九百條中的其他權利、民法第三篇物權

用户評論

Arthur Wu】評論

(A)無權代理:係指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名義而為法律行為。其要件有三:①須為法律行  為;②須以本人名義;③須欠缺代理權。無權代理人以代理人名義而為之代理行為,其法律效果如何,因本人承認與否而有別如經本人承認,則無權代理人所為之法律行為效力歸屬本人;若本人不願承認,該法律行為不能發生效力,相對人如因此受有損害,該法律行為不能發生效力,相對人如因此受有損害,依民法第110條,由無權代理人負賠償之責。(B)有權代理是代理人享有代理權而進行的代理。在有權代理的情況下,代理行為的效果直接歸被代理人承受。(C)表見代理,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但是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

A.m. Liao】評論

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常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