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思妘】評論
聽覺障礙的認定以醫師的診斷為依據:身心障礙手冊取得的標準為優耳聽力損失在55分貝以上者;而特殊教育的受教資格為優耳聽力損失在20分貝以上者,且特別指出是語音頻率(500、1000、2000赫)的損失。
【107已上岸~完勝教檢教甄】評論
特教法的聽障者(就是可以接受特教服務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5條判斷: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平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可以領身心障礙手冊)是優耳聽力達55分貝以上者分成 輕度55~69分貝 中度70~90分貝 重度90分貝以上因為他的優耳只有12分貝,所以特教法和身權法都不算聽障者線上測驗: 轉貼摩友 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