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以下對於「例假」之敘述,何者有誤?
(A)每7日應休息1日
(B)工資照給
(C)出勤時,工資加倍及補休
(D)須給假,不必給工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36條(例假及休息日)【相關罰則】§79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但因天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