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m】評論
(A)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採自願且強迫入學 X 非強迫入學(C)國民教育階段共計六年,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前九年(D)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屬於普及、義務、升學以考試為主的教育階段 權利
【Hui-Ling(107台】評論
謝謝樓上老師熱情討論,以上附上文本以利老師查詢。如:【請搜尋】「十二年國教實習計畫核定本」所述(上圖截圖)(A)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採自願且強迫入學 (非強迫入學)(B)國民教育階段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 (正確,第一點主要內涵中有提及)(C)國民教育階段共計六年,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前九年國國民教育階段)(D)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屬於普及、義務、升學以考試為主的教育階段 (應是免試入學為主呦且非強迫入學,因此非義務,現今高中理想是多元入學方式~)
【3756】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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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千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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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Lin】評論
(A)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採自願且強迫入學 非強迫, 因受教"權",而非義務(B)國民教育階段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 (C)國民教育階段共計六年,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前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三年(高中)(D)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屬於普及、義務、升學以考試為主的教育階段 受教"權",而非義務民國103年8月起,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兩階段,其基本架構示意圖如圖1,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對象為6至15歲學齡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義務、強迫入學、免學費、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單一類型學校及施以普通教育。 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