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第 231 條圖利使人為性交猥褻罪的行為態樣?
(A)引誘
(B)容留
(C)監控
(D)媒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8964
統計:A(208),B(855),C(2730),D(362),E(0)

用户評論

薛承偉】評論

刑法 第231條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s09922046】評論

會監控就沒人敢去了(可以這樣記)

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評論

圖利使人為性交猥褻罪性質多為自願性質如果施以"監控"就變成非自願性質哦

Kuang】評論

刑法§231: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引誘:與教唆類似,是勸導或誘惑無意為性交或猥褻之人,產生性交或猥褻之意思△教唆與引誘的差別是,教唆行為必須使他人為不法的行為,引誘則否(兩個人合意下的性交或猥褻)容留:提供為性交、猥褻的場所媒介:居間介紹,牽線兩方促成性交、猥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