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戶政事務所受理幾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姓名條例第12條所定不得更改之情事?
(A)14歲
(B)15歲
(C)18歲
(D)20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1596
統計:A(525),B(12),C(16),D(86),E(0)

用户評論

何佳怡】評論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13條

Grace Huang】評論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 本條例所定各類申請事項,不符規定者,核定機關應以書面駁回。第13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本條例第十二條所定情事。

GRACE】評論

名  稱:姓名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1 月 18 日第 16 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情事。(法條有更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戶字第 104120479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