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以下為仁愛公司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的資產負債表與該公司同年度的現金流量表。

其他與現金流量表有關的額外資訊如下:  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發行長期應付公司債,其面額為$60,000。  土地以原歷史成本出售。  購買廠房發生於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發行普通股 9,000 股(面額為$10)。 試以前述資料編製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的資產負債表。(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9485
統計:A(12),B(10),C(42),D(9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 (適用範圍)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及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六、各級公立學校之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七、軍事單位上校編階以上之各級主官、副主官及主管。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 。九、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十、法官、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