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請說明都市設計審議準則中,主要的審議項目有那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1465
統計:A(119),B(111),C(316),D(239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 479 號

用户評論

【用戶】Tina Chi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 8 條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地方法院分院;或合設地方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不受行政區劃限制。在特定地區,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業地方法院;其組織及管轄等事項,以法律定之。第 31 條  省、直轄市或特別區域各設高等法院。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增設高等法院分院;或合設高等法院;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不受行政區劃之限制。第 47 條最高法院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     

【用戶】Cathy P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那如果改成新北市(直轄市)呢?就可以設高等法院了吧????

【用戶】林明正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高等法院設於→省、直轄市或特別區域地方法院設於→直轄市或縣(市)

【用戶】obaila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已無台北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