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我國人甲被 A 國人乙收養,嗣乙終止收養。關於甲有無繼承乙在日本之不動產權利,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適用日本法
(B)適用中華民國法
(C)適用 A 國法
(D)原則上適用 A 國法,例外適用日本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0769231
統計:A(5),B(4),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金星逆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不動產就是"物",物受場所支配原則,因此依不動產所在地法,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特別規定。這是基本要會的常識,理解後就不用特地背有關不動產法條。

【用戶】最初的夢想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也是同樓上想法題目不動產所在地是日本吧?  請問為什麼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