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遷出登記,何者得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A)遷出原鄉(鎮、市、區)3 個月以上
(B)因留學而出境 2 年以上
(C)入矯正機關收容
(D)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4444
統計:A(0),B(4),C(2),D(3),E(0)

用户評論

堅持】評論

第42條(應為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依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應為出境人口之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第16條(遷出登記)第三項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ltj】評論

第42條(應為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依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應為出境人口之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第16條(遷出登記)第三項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