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欲購買某一土地,委由其友人乙無償處理。乙雖盡心盡力,終究未能促成此一交易。其後地價上漲,甲自認受損,得否請求乙賠償其損害?
(A)可以。但乙已符合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即得免責
(B)可以。因乙對於事務之處理結果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C)不可以。因乙已盡心盡力,對於事務的處理並無具體輕過失
(D)不可以。因乙對於事務之處理僅負重大過失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1024
統計:A(38),B(6),C(419),D(201),E(0)

用户評論

107tock】評論

第 535 條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Onion Guo】評論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 --- 具體輕過失責任

Tangerine Hsu】評論

因為是無償委任,所以乙處理事務時應該要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負起具體輕過失責任。

鄭庭】評論

本題題旨提及「無償」處理,關於委任之注意義務,依據民法第535條之規定,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故本題答案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