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由 A 股東所持有,並將股票設定質權給 B。A 股東如欲出席股東會,應符合下列何種要件?
(A)由 A 出具切結書,擔保其為股東
(B)於股東會開會 5 日前,將其股票交存公司
(C)由質權人 B 出具證明書
(D)由 A 及 B 於股東會開會當日共同出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7143
統計:A(1),B(17),C(5),D(0),E(0)

用户評論

【用戶】test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現行條文(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第 176 條(刪除)立法理由條文對照表一、本條刪除。n二、配合無記名股票制度之廢除,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