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修正案應公告多久後,再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A) 一個月
(B) 二個月
(C) 三個月
(D) 半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78
統計:A(26),B(17),C(210),D(340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用户評論
【用戶】And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用戶】今年一定上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國民大會,改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用戶】勇往直前Keep goi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12 條n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n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n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n,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