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契約進用人員年終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之情形,包括下列何者?①有遲到、早退情形,合計超過三次 ②有曠職之紀錄一次 ③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及因安胎事由請假之日數達五日 ④辦理業務不服從主管指揮,致影響整體業務之完成或推展。
(A)①③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2474
統計:A(9),B(26),C(428),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Tina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 契約進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考核不得考列甲等: 一、不當管教幼兒。 二、有遲到、早退情形,合計超過三次。 三、有曠職之紀錄。四、未經園(校)長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