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之職掌?
(A)公務人員之銓敘事項
(B)公務人員之懲戒事項
(C)公務人員級俸之法制事項
(D)公務人員之保障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1572
統計:A(23),B(3526),C(150),D(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考試院

用户評論

Dino Liu】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Miki Lu】評論

感謝解答^^

Yuki Chang】評論

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務員之懲戒屬司法院掌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