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ienNien W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九條
【用戶】陳育民
【評論內容】為了美化建築與環境,民國八十一年通過了「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藝術品,而且,其價值不得低於該建物造價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