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據現行有關規定及實務見解,關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者,由於未改變其身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B)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者,將影響其陞任之權利
(C)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者,將影響其參加升官等訓練之權益
(D)公務人員之考績評定,學理上認為是高度屬人性判斷之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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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最高行政法院 104 ★ 8 ...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資料來源:網址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法律問題的討論。決議認為,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參照),未來3年亦不得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之升官等訓練(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參照),於晉敘陞遷等服公職之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

【用戶】法科搞我心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者,由於未改變其身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785,有權利即有救濟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最高行政法院 104 ★ 8 ...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資料來源:網址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法律問題的討論。決議認為,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參照),未來3年亦不得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之升官等訓練(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參照),於晉敘陞遷等服公職之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

【用戶】法科搞我心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者,由於未改變其身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785,有權利即有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