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 ᐛ 」∠)_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2:「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中央法規標準法§3:「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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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5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狹義的法律係指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下列何者並非狹義的法律所使用之名稱?狹義法律,法、條例、通則,其他都命令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龜龜(承澤)系辦鋼標準→命令(A) 法(B) 通則(C) 綱要(D) 條例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18058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