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甲有烏黑秀麗之長髮,乙為假髮業者,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約定甲剪下 1 公尺長之頭髮,由乙以新臺幣
5 千元收購。下列關於此買賣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此買賣契約不違背公序良俗,甲不履約時,乙得訴請強制執行
(B)尚未脫離人體之頭髮不得為買賣契約標的物,此買賣契約無效
(C)此買賣契約於甲乙意思表示合致時成立生效,甲不履約時,乙得訴請強制執行
(D)乙不得基於此買賣契約,訴請甲強制執行,以維護人性尊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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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asmine】評論

本題為「約定剪下長髮」,代表頭髮尚未分離於人體。其分離不傷害人體健康+符合公序良俗(民法第72條),得於分離後成為一般的物。例如:頭髮、血液、母乳(贈與或買賣契約有效)(A) 「此買賣契約不違背公序良俗」是對的,但若強制執行會違反公序良俗與人性尊嚴,所以「甲不履約時,乙得訴請強制執行」是錯的(B) 尚未脫離人體之頭髮可以作為買賣契約標的物,所以買賣契約有效,B錯(同樣的母乳也可以)(C) 「此買賣契約於甲乙意思表示合致時成立生效」是對的,但甲不履約時,乙得選擇解除契約或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不得強制旅行,所以「甲不履約時,乙得訴請強制執行」是錯的(D) 同A與B的邏輯,因違反公序良俗與侵害人性尊嚴,頭髮不得強制執行。例如之前新聞報導的:若不履約就跪在大街上洗門風,這種強制執行也違反公序良俗與人性尊嚴,所以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