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但對戊負有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債務。 經協議分割,丁獲得較多財產,但須承受甲 300 萬元之債務。戊對此協議並未表示同意。遺產分割 5 年後,戊擬向乙求償,其最多得求償多少金額?
(A) 0 元。因爲已由丁承受甲之債務
(B) 0 元。因為 5 年期間經過後,連帶債務已消滅
(C) 100 萬元。因爲乙、丙、丁須依法定應繼分各自分擔
(D) 300 萬元。因爲乙、丙、丁對甲之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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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喪偶,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但對戊負有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債務。 經協議分割,丁獲得較多財產,但須承受甲 300 萬元之債務。戊對此協議並未表示同意。遺產分割 5 年後,戊擬向乙求償,其最多得求償多少金額?→對於丁承受甲之債務,戊對此協議並未表示同意。依民法第 1144 條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所以戊向乙求償,乙丙丁三人是相同之繼承順位,應依法定應繼分各自分擔,乙丙丁1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