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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關於過失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上所謂過失,指無犯罪故意因欠缺注意致生犯罪事實者而言
(B)過失致死罪,死亡結果之發生,與行為人之欠缺注意,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C)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D)過失犯之處罰,得按故意犯之刑減輕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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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ppy501】評論

(A) 刑法上所謂過失,指無犯罪故意因欠缺注意致生犯罪事實者而言 刑法第12條過失定義正確 B過失致死罪,死亡結果之發生,與行為人之欠缺注意,必須具有因果關係裁判字號:64 年台上字第 1306 號裁判日期:民國 64 年 05 月 08 日要旨:某甲於行兇後正欲跳海自殺,上訴人為防止其發生意外,命人將其綑縛於船員寢室之木櫃上,使之不能動彈達四天之久,致其自己刺傷之左手掌流血不止,既經鑑定因此造成四肢血液循環障礙,左前膊且已呈現缺血性壞死之變化,終於引起休克而死亡,具見上訴人未盡注意之能事,其過失行為與某甲之死亡,有相當之因果關係,自應負過失致人於死之刑責。(C)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刑法第12條第二項(D) 過失犯之處罰,得按故意犯之刑減輕之錯誤刑法31條第一項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交上易字第136號刑事判決連結:請自行點網站閱讀http://lawyer.get.com.tw › File › PDF › 判解集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