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y】評論
公務員的倫理修為:(1) 以公共利益做為行政行為的基本目標和準則:公務員應負有倡導與維護政治價值的使命,此種政治價值主要為公共利益與社會公正,而非只是效率。(2) 培養負責任的專業精神:公務員應運用專業能力,達成捍衛民主憲政的目標,扮演好「民眾的受託人(trustee)」的角色。(3) 審慎回應公民的需求:公務員應謹慎答覆公民疑問,行政作為應以公民需求為基礎,並將行政決策相關資訊回饋給公民。公共服務人員應經常與民眾對話,以澄清政策的價值、發現政策的瑕疵、傾聽並反應民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