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任職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公務員甲受考績丁等處分,甲不服,向勞動部提起訴願。試問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應如何為訴願決定?
(A)不受理
(B)駁回
(C)撤銷原處分
(D)情況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8333
統計:A(2298),B(240),C(143),D(227),E(0)

用户評論

堅定~高考上榜】評論

經由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公務人員保障法§25、§44)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訴願法§77)=不受理

薰衣草紫】評論

(選很會)應該是→選擇題很會常常考

winny】評論

謝謝樓上,資料從手邊講義截取過來的,忘記解釋了OTZ

包中】評論

裁定駁回,意味著此審級終結前(可能審級終結也可能審級尚未終結),尚有可能補救,駁回後補正,仍有被允許 不受理駁回,意味著此審級已經終結,無法補救,僅能上訴(刑事訴訟)或提起訴訟(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