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昂昂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 條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以下簡稱學力鑑定考試) 之範圍,包括下列各種a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一、國民小學。二、國民中學。三、高級中學。四、職業學校。五、專科學校。 第 5 條(民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修訂)各種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應考資格如下:一、國民小學畢業程度:年滿十四歲之國民。二、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年滿十七歲之國民。三、高級中學畢業程度:(一)年滿十八歲,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二)年滿二十歲之國民。四、職業學校畢業程度:年滿十八歲,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或年滿二十歲之國民,...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以下簡稱學力鑑定考試)之範圍,包括下列各種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一、國民小學。二、國民中學。三、專科學校。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依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之規定辦理。103年修正後 此題答案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