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經書面通知多少次以上未出席者,該管主管機關得委託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A)2
(B)3
(C)4
(D)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392
統計:A(164),B(624),C(3),D(5),E(0)
用户評論
【小淵】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九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時,應即以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要求其參與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相關課程;經書面通知三次以上未出席者,學校應即通報本部;本部得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委託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團體進行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