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設丙、丁、戊三人均死於甲之前。請問:何人有繼承權,可分別繼承金額若干?(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6065
統計:A(3362),B(40),C(108),D(766),E(1)

用户評論

林應懿】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simonlinhhh】評論

題目出得不好: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司法院大法官,其[大法官之]任期

a19880204s】評論

都問 "其"大法官之任期~超討厭這種模倪兩可的題目

Ting】評論

法官  : 無任期限制司法院大法官 :  任期 8年  不得連任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 : 不受任期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