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棄!】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協議: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Sunny Hsieh】評論
內容無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規定,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備查
【xxxOlivia】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 條
【@@】評論
涉及法律:30日內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不涉及法律或無須法律定之:30日內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