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評論
例外管理最初由泰勒(F•W•Taylor)提出,指最高管理層將日常發生的例行工作,擬就處理意見,使之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然後授權給下級管理人員處理,而自己主要去處理那些沒有或者不能規範化的例外工作,並且保留監督下級人員工作的權力的一種管理制度或原則。實行這種制度,可以節省最高管理層的時間和精力,使他們能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重大問題,同時使下屬部門有權處理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來源 台灣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