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下列何者?
(A)統一解釋命令案
(B)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
(C)統一解釋法律案
(D)非常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0152
統計:A(84),B(4164),C(414),D(6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受憲法直接約束、民三

用户評論

【用戶】anita hua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法庭的功能: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

【用戶】林小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用戶】anita hua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法庭的功能: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

【用戶】林小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用戶】anita hua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法庭的功能: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

【用戶】林小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