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將爭端提交由一個若干人組成的委員會,並由其查明事實、提出報告和建議促使當事國達成協定的解決爭端的方法稱為()。
(A) 斡旋
(B) 調停
(C) 調查
(D) 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2212
統計:A(16),B(36),C(31),D(122),E(0)

用户評論

【用戶】Alsa Tang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斡旋在於勸說&促談調停是實際參與談判調查是僅負責澄清事實調解除了澄清亦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