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o Ying Ch】評論
中央健康保險局與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 行政契約 停止特約的法律性質 行政處分
【Egg Huang】評論
A 醫院是要健保局 撤銷"終止特約"的行政處分,而不是要健保局"終止特約",所以不是課與義務訴願
【波麗士106上榜!】評論
課予義務訴願 - 應作為而不作為時 可以提的但依題示,已經給他處分了,故應該要提的是撤銷!
【清爽】評論
kt中給付裁決之容許性?實務上採肯定說: 肯定kt後可再用VA =撤銷訴願學者採否定說:不得併用No.533 kt所涉之"給付": 審議、一般給付訴訟出自陳治宇筆記
【警察110內三上榜!】評論
課予義務訴願 -> 應作為而不作為時 可以提的但依題示,已經給他處分了,故應該要提的是撤銷!
【你好~這裡是Phoebe】評論
法律問題: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於與其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事服務機構所為之「停止特約」,核定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甲說:肯定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特定情事者,保險人應予停止特約一定期間。此項公法上應罰之強制規定有規範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效力,非得以行政契約排除其適用,即使中央健康保險局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間於合約中將之列入條款以示遵守,無非宣示之性質,乃僅係重申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有上述違法情事時,中央健康保險局即應依前揭規定予以停止契約部分之旨而已,並無有使上開應罰之公法上強制規定作為兩造契約部分內容之效力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一有該特定情事,保險人即應依上開規定予以停止特約之處置。保險人之所為,單方面認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無該特定情事,單方面宣告停止特約之效果,並無合約當事人間容許磋商之意味,乃基於其管理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公權力而發,應認為行政處分,而非合約一方履行合約內容之意思表示。是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有不服,應循序提起撤銷訴訟以為救濟。
【茂野吾郎(110普考上榜)】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 95 年 7 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於與其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事服務機構所為之「停止特約」,核定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 甲說:肯定說。...是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有不服,應循序提起撤銷訴訟以為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