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3. 按教育基本法,下列何者不是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A)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B)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C)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D)全國教育經費之統籌與分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5981
統計:A(33),B(14),C(51),D(104),E(1)

用户評論

【用戶】Van Din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9條規定所成立之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係負責統籌全國教育經費之分配 這題問教育基本法,所以錯

【用戶】小猴小猴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why????????

【用戶】Elsa Cha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教育基本法第 9 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