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二十六、各...
【gogoro】評論
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26點第2項出勤及收勤管制:巡邏出勤、收勤及守望或臨檢等勤務,均應向勤指中心報告。111警甄(C)出、收勤管制為勤務指揮中心管制項目之一,警察人員於執行何種勤務,均應向勤指中心報告?①勤區查察②巡邏③臨檢④守望⑤備勤(A)②③(B)②③④⑤(C)②③④(D)②③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