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規定,失蹤人口有下列何種情形,受理時應實施緊急查尋?
(A)有自殺之虞者
(B)智能障礙走失
(C)有被誘拐脅迫之虞者
(D)未滿 12 歲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
(E)罹患重病者(以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之重大傷病為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困難0.32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六、失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受理時應實施緊...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第6點緊急查詢失蹤人口緊急查尋作業程序注意事項:(一)失蹤人有下列情形之ㄧ,受理時應實施緊急查尋:1.罹患重病者(以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之重大傷病為範圍)。2.有自殺之虞者。3.有被誘拐脅迫之虞者。4.未滿七歲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5.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6.其他重大急迫情事,有緊急查尋之必要者。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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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第6點緊急查詢失蹤人口緊急查尋作業程序注意事項:(一)失蹤人有下列情形之ㄧ,受理時應實施緊急查尋:1.罹患重病者(以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之重大傷病為範圍)。2.有自殺之虞者。3.有被誘拐脅迫之虞者。4.未滿七歲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5.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屬擅自帶離除外)。6.其他重大急迫情事,有緊急查尋之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