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enitic】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5條(性別工作平等會之設置)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Max】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五條 第二項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前項工作平等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佔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