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Cat】評論
http://hunhsin.pixnet.net/blog/post/1940631-不動產估價~10分鐘搞懂動產與不動產之差異(
【七里唦】評論
民法 第 66 條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因為尚未分離,所以所有權屬於不動產所有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