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Hao】評論
KW:糾舉 人的行為舉止糾正 行政院的房子 方方正正
【Js Lu】評論
但是憲法第97條, 明明是"得提出糾正案, 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 促其注意, 台北市政府應該不算行政院有關"部會"吧?
【§罪_月】評論
在下"正事(是)" --- "舉人" ..
【愛新覺羅載湉】評論
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