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Zih Liao】評論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法律之名稱)
【Lai Boye】評論
緊急命令:總統發布,行政院10日內副署、立法院30日內追認
更正:總統發佈緊急命令,行政院會議副署,發佈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