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支持公開解答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懲戒程序,未設上訴救濟制度→合憲。因為有予以充分之程序保障:直接審理、言詞辯論、對審及辯護制度、最後陳述之機會,以貫徹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本旨。備註:憲法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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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懲戒程序,未設上訴救濟制度→合憲。因為有予以充分之程序保障:直接審理、言詞辯論、對審及辯護制度、最後陳述之機會,以貫徹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本旨。備註:憲法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