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o】評論
答案應該是B:人格疾患、智能不足,屬於第二軸。DSM-IV五軸式診斷系統第一軸:臨床疾患(指精神或心理疾患),可能為臨床關注焦點的其他狀況。用來報告各種疾患或狀況,唯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除外。常見的第一軸違常包括憂鬱、焦慮、躁鬱症、過動症、與精神分裂。第二軸: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常見的第二軸違常包括邊緣型人格異常、分裂型人格異常、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自戀型人格異常,以及心智遲緩智能障礙。第三軸:記錄了一般醫學狀況,能以許多方式與精神疾患產生相關性。例如:甲狀腺機能亢進、中風等。第四軸:用以記錄可能影響精神疾患之診斷、治療及預後的心理社會及環境問題。第五軸:對社會功能之整體評估。使用的工具為GAF(Global Assessment of Functioning Scaling),由1到100分。參考來源:參考資料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Ruoh Lan Tsao】評論
DSM-5除了取消舊版的「多軸診斷」(multiaxial diagnosis)分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