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626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相關入學資格條件之設定,為大學自治事項,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不生違反法律保留之問題
(B)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雖受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但不包括賦予人民請求給予入學許可之權利
(C)警大自治權之行使,應受其功能本質之限制,且為確保其達成國家賦予之政策功能,而應接受比一般大 學更多之國家監督
(D)鑑於色盲非屬人力所得控制之生理缺陷,警察大學作為培養國家警察專門人才之學術單位,自不得以此 作為差別待遇標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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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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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重要內容及解題,整理如下:解釋字號:釋字第626號【中央警大碩士班招生簡章拒色盲者入學之規定違憲?】解釋文中央警察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第七點第二款及第八點第二款,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係為培養理論與實務兼備之警察專門人才,並求教育資源之有效運用,藉以提升警政之素質,促進法治國家之發展,其欲達成之目的洵屬重要公共利益;因警察工作之範圍廣泛、內容繁雜,職務常須輪調,隨時可能發生判斷顏色之需要,色盲者因此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是上開招生簡章之規定與其目的間尚非無實質關聯,與憲法第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並無牴觸。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