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檢察官以被告甲可能與在逃之共同被告乙串證為由聲請羈押獲准,下列何種情形,須經法院以裁定撤銷羈押,始得釋放被告?
(A)羈押期滿,延長羈押之裁定未經合法送達
(B)乙已死亡,而甲再無其他串證之可能
(C)檢察官因甲的犯罪嫌疑不足而對之為不起訴處分
(D)因告訴權人撤回對甲之告訴,甲經法院諭知不受理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1),D(0),E(0)
用户評論
【M.S.】評論
第107條(羈押之撤銷) 羈押於其原因消滅時,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 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聲請法院撤銷羈押。檢察官於偵查中亦得為撤銷羈押之聲請。 法院對於前項之聲請得聽取被告、辯護人或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陳述意見。 偵查中經檢察官聲請撤銷羈押者,法院應撤銷羈押,檢察官得於聲請時先行釋放被告。 偵查中之撤銷羈押,除依檢察官聲請者外,應徵詢檢察官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