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土地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總登記時,如測量所得面積超過權利證明文件所載面積多少時,其超過部分視為國有土地?
(A) 十分之一
(B) 十分之二
(C) 十分之三
(D) 十分之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3633
統計:A(80),B(368),C(15),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地法、土登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第 63 條

礦泉水】評論

土地法  第63條第 63 條依前條確定登記之面積,應按原有證明文件所載四至範圍以內,依實際測量所得之面積登記之。 前項證明文件所載四至不明或不符者,如測量所得面積未超過證明文件所載面積十分之二時,應按實際測量所得之面積予以登記,如超過十分之二時,其超過部分視為國有土地,但得由原占有人優先繳價承領登記。